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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的知青丈夫被古代来的将军穿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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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的知青丈夫被古代来的将军穿了 第47节
      “嫂子家是本地的,她肯定熟悉啊,让她跟大哥走几趟不就行了。”
      宋元思听得眉头微微一皱,不悦道:“别瞎出主意,你嫂子不上工啊?”
      宋媛嘟了嘟嘴:“她爷是生产队大队长,能给她安排什么重活。”
      “行了,时间不早了,你赶紧去睡吧,明天一早还要上工呢。”周晏如推了闺女一把,打开枕头,拿了个手帕出来。
      宋媛一看,立马不满了:“妈,大哥都有工作了,你怎么还给他寄钱票?”
      “不寄钱票,云南不产棉花,我想在村里换几斤棉花给你嫂子寄去,这一结婚啊,孩子很快就该有了,衣服、小被子不得准备着,布票不好弄,正好亲家奶奶织得一手好布……”
    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小天使们,晚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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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  第45章
      “哦,那你多换点,我床上的垫被太薄了,硌得慌。”宋媛说着,掀开瓦罐的盖子,不顾烫地捏了块肉塞进嘴里,伸手又拿了一块,才将盖子放下。
      周晏如看得心口发闷:“行了行了,赶紧走吧,别搁这儿气我。”
      “不就跟你要点棉花,吃两块肉吗,看把你心疼的。”宋媛口里的肉咽下,扯着手里的这块,细细品道,“儿子是你生的,我就不是了,整天就知道偏心。”
      “我偏心?!”周晏如不敢置信地看着闺女,“我偏心会费这么大的劲,将你安排在身边?还不是怕你在我和你爸看不到的地方受人欺负。”
      宋媛摸了摸脸蛋,自恋道:“嗯,这点得承你的情,不然我这么美,没人护着,非得被人占便宜不可。”
      周晏如:“……”
      宋元思也被闺女这一出逗乐了:“晏如,把亲家寄的红糖、蜂蜜给分小媛一半。”
      “给你补身子呢……”
      “谢谢爸爸!”宋媛开心地抱着宋元思的胳膊晃了晃,“还是你最好,不像我妈,孙子还没影呢,心就开始偏了!”
      宋元思无奈地看着跟个孩子似的,说话做事全凭心意的女儿,抚了抚她的头,只得跟她掰开了揉碎了说:“你大嫂她奶寄来了这么多东西,咱不能什么也不回,对不对?”
      “嗯,有来有往嘛,咱们回了,赵阿奶才会再寄东西来。你心心念念的不就是古茶吗,我知道……”
      宋元思噎了噎,只当没有听到闺女后半句:“对,有来有往,可咱们在这儿有什么,手里的那点钱票,又能买什么?遂这棉花就很合适,一来它是这边的特产,比别处便宜,而你大嫂他们那儿不种这个,急缺;二来你妈给人看病,向来分文不取,这会儿说要拿钱票给未来的孙子换几斤棉花,村里承了人情的人家,能不换吗,而这换,只多不少。”
      “说来说去,妈还不是偏心,小侄子还没出生……”
      “跟孩子无关,”宋元思打断她道,“你大嫂跟你同岁,还小呢,你妈是妇产科医生,哪会不懂这个年龄要孩子的危害。这么说,就是买棉花的一个借口……”
      “老宋,你跟她说这么细干嘛?”周晏如急道。
      宋元思摆摆手,拄着棍拖着条腿站起来,打开罐头瓶,舀了勺蜂蜜放进木头碗里,倒了温开水化开,递给闺女:“喝点水。等会儿你二哥来了,让他送你回知青点。”
      周晏如不放心地叮嘱道:“回去了,别人问话,你可别傻傻的什么都说。”
      宋媛的注意力全在碗里清甜的蜂蜜水上了,哪听她说了什么。
      周晏如气得拧了她一把:“听到了没?”
      “爸,你看我妈,又掐我!”
      宋元思眉头一皱,不悦道:“晏如!”
      周晏如心累地摆摆手:“你就宠她吧!”
      宋元思轻叹了声:“小媛,你妈的话记住了吗?”
      宋媛:“不就是让我少说话吗,知道了。”回回来,回回说,烦不烦啊。
      “嗯,少说话,多吃饭。”宋元思叮嘱道,“回头,跟人一块儿赶集,记得给你大嫂买块帕子或是你们小姑娘喜欢的东西,随棉花一块儿寄过去。”
      宋媛吓得一把捂住了口袋:“我没钱!”
      “上回过来给你的两块钱又花完了?”宋祯在另一个村子里当知青,周晏如上午收到包裹,就偷偷请人给他捎了信。这不,一下工就提着东西走了十几里山路过来了。
      宋媛捂着口袋的手更紧了:“花完了!”
      宋祯推门进屋,好脾气地笑笑:“行,等会儿我再给你三块,记得给大嫂买瓶百雀羚。”
      眼见妹妹张口就要反驳,宋祯哄道:“剩下的钱,给你留着花。”
      宋媛脸上这才有了笑模样:“这还差不多!”
      “累不累,快坐下歇歇。”周晏如拉着儿子在床边坐下,起身拿碗盛饭。
      “妈,”宋祯打开手里的布袋,“我找人换了两斤小米,你们留着煮粥喝,这一包虾干,是我跟船得的,你留些,剩下的给大哥大嫂寄去。”
      “好,”周晏如将碗筷递给他,“快吃。你大嫂她奶寄来了条火腿,妈给村长、大队书记和隔壁的韩院长、诸教授一家送了半斤,炒了一斤,还剩20多斤,等会儿妈割几斤给你带回去。”
      “寄来这么多?!”宋祯吃惊道。
      “还有红糖、蜂蜜和一包古茶。二哥,你说大嫂长得是不是特丑?”
      “胡说什么?”宋元思瞪闺女。
      “我才没有胡说呢,大嫂要是没问题,她家条件这么好,干嘛找大哥结婚?还托关系,在畜牧场给大哥找了个赶车的工作。大哥写信说,一个月18元,转正后最少也有二十七八,这工资待遇都赶上大城市里的工人了。”
      宋祯愣了愣,看向父母。
      周晏如攥了攥指尖,这些正是她担心的。大儿媳家的条件早前那真不算什么,可现在……对比他们家,那是真好,父亲是烈士,继父是省军区的副师长,母亲在省城文化局工作,爷爷是生产队的大队长,她自己还是高中毕业生。
      “听你大哥说,人长得还行,”周晏如翻出大儿子二月底寄来的信,道,“读书也聪明,回回考试都是第一。”
      宋媛:“山区中学,考个第一还不是跟玩儿似的。”
      宋祯筷子一翻,抬手敲了妹妹一记:“你有本事,上了那么多年学,咋没见考个第一回 来?也是,你是回回都考了第一,可惜是倒数。”
      “哼,我要不是小时候得了脑膜炎,伤了脑子,学习能这么差吗?”
      宋祯心下一痛,抬手揉了揉妹妹的头,“是,我家小媛小时候聪明着呢,都怪这该死的脑膜炎!”
      周晏如立马不自在地站了起来。
      “知道就好!”宋媛抬了抬下巴,目光不由瞟向了他还没有动一口的饭菜上,“二哥,分我一半呗,我又饿了。”
      宋元思一声轻叹还没出口,又噎了回去:“爸爸没记错的话,你方才吃了两大碗,一半的肉都进你肚子里了。”
      “嘿嘿……我又想吃肉了。”
      宋祯:“拿碗。”
      “哈哈……谢谢二哥,我就知道二哥最好了。”
      周晏如张了张嘴,见闺女一脸欢喜,终是没说什么。当年要不是她一心扑在工作上,小媛发烧、呕吐、嗜睡,脑膜炎前期那么明显的症状,她怎么会没有发现。
      是,人是救回来了,吃饭走路各方面也正常,可比着小时候的聪明劲儿,差太多了。
      宋祯将碗里的肉全部挑给妹妹,问过父母,得知他们吃过了,才闷头吃了起来。
      “小祯,你大哥都结婚了,你有没有处得来的女孩子。”周晏如接过儿子手里的空碗,又给他添了碗饭,问道。
      “先说好,”宋媛碗里的肉早吃完了,眼馋地又从二哥碗里捏了块菜塞进嘴里,“大嫂离得远就算了,二嫂一定要漂亮啊!”
      宋祯脑中闪过一道靓影,随之摇了摇头,母亲一定不会同意:“我还小,不急。”
      周晏如迟疑了下:“你同学郑迎夏……”
      宋祯呼吸一滞,紧张道:“妈是听到了什么吗?”
      宋媛坐在他身边,好玩地踢了踢脚:“韩玟丽说,郑迎夏追着你下乡来了,还说她娇气得很,衣服不会洗,下地也不行,还经常跑去国营饭店吃好的。唉,我要是有郑迎夏那条件,我也不洗衣服不下地,天天跑去国营饭店吃好的。”
      “胡说什么?”周晏如瞪了她一眼,拉了个树墩坐在儿子面前,斟酌了下用词,“若是以前,妈妈肯定不反对。那时爸妈有工作,你学习又不错,考一个好大学不难。”
      “毕业分配,工作也不会太差了,再有我和你爸贴补点,娶一个娇生惯养的妻子也没什么,她不会做家务,咱就花钱请个打扫的,不会做饭,你们小两口就去吃食堂。”
      “可现在……你要是娶了她,你争的那点工分,养得活两人吗?还是说像你大哥一样,什么都要妻子娘家贴补?”
      “只要大嫂长得不是太难看,我觉得大哥那样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啊。”宋媛偏头道,“二哥,郑迎夏长得丑吗?要是丑,那就算了。”
      宋祯想着郑迎夏娇俏的模样,俊脸覆上层红云。
      周晏如心下微凉,大儿子离得远,近似于入赘也就算了。
      二儿子娶了郑迎夏,郑家舍得女儿一直留在乡下吃苦吗?
      不舍!
      以她家的能力,安排两人回城也不是难事,这样对儿子来说,是挺好的,可跟老大又有什么差别!
      日后,她和老宋被人戳脊梁骨是一回事儿,在儿媳、亲家面前又有何话语权。
      老了,别说给他们养了,只怕临死都没有一个在跟前。还有小媛,不跟嫂子相处,哪来的感情,她日后有个困难,谁能搭把手?
      宋元思拍了拍妻子的胳膊,看向老二:“人生得遇一个契合的伴侣不容易,你仔细考虑一下,到年底若是还觉得非得她不娶,而她父母又没有什么意见,我跟你妈就给你准备聘礼。”
      “老宋!”周晏如失声叫道。
      宋元思的握着妻子的手笑道:“孩子大了,该放手就要学会放手。”
      “谢谢爸妈!”宋祯激动道。
      周晏如双肩一塌,脸上多了抹暗然。
      ……
      早上宋逾醒来,外面确如赵金凤所说,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。
      穿上原来的旧衣、雨鞋和部队发的雨衣,洗漱后,拿上砍刀,拎着竹篓悄默声地出了门,转进胡同,直奔后山而去。
      入林后,先砍一根婴儿手臂粗的枯树,截去根梢,试了下手感,手腕一抖,手中的长棍犹如世间最好的红缨枪,大开大合间,枪随身动,身随意转,腾、挪、跳、跃、起、飞、转承,一根木棍被他舞得虎虎生威,密不透风,雨点扫向四周,直击得树杆洞穿,叶片碎裂成片,扬扬洒洒飘于地,围着宋逾绕成了个圆。
      半晌,一枪飞出,擦着林中密集的树木,正中一头野猪的额头,对方哼都没哼一声,头颅迸裂,扑通一声,摔倒于地。
      抹了把额头的汗,宋逾信步走近,这是头还没未成年的野猪,扯住前腿掂了下足有七八十斤。
      真是意外之喜!
      也不用再捉野兔了,待客的肉这下够了。
      宋逾扯了几片芭蕉叶垫在竹篓里,拎起野猪的后腿,控了控头上的血,往竹篓里一塞,拿起砍刀刨了个坑,将浸了血的泥土抛进去埋上,背上竹篓,转身下了山。
      两老刚起床,见他回来,赵金凤忙去厨房拨开炉子,拿砂锅,准备给他熬碗姜丝红糖茶去去寒。